Crummey信託歷史
以法院案例Crummey v. Commissioner命名,是一種資產規劃技巧,用於在利用年度贈與稅豁免的同時向受益人贈送禮物。這類信託允許設立人(創立信託的人)向信託捐獻資產或金錢,同時保留對受益人可以獲得資金的時間的控制。
以下是Crummey信託的運作方式:
設立:設立人設立信託並指定一個或多個受益人。信託文件通常包含允許受託人根據設立人的意願管理資產並向受益人分配資產的條款。
捐獻:設立人每年向信託捐獻,最高額度為年度贈與稅豁免限額(截至2021年,每位接受者每年為15,000美元)。這些捐獻被視為目前利益贈與,意味著它們有資格獲得贈與稅豁免。
撤回通知:在作出捐獻後,受託人向每位受益人發送通知(稱為“Crummey通知”),告知他們有權暫時撤回部分捐獻。此撤回權通常在有限時間內有效,例如30天或60天。
撤回權消失:如果受益人在指定的時間內未行使撤回權,撤回權將消失,資金將留在信託中。
分配:受託人管理信託資產並根據信託條款向受益人分配資產。這可能包括對受益人可以獲得資金的時間和情況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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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ummey信託的主要目的
Crummey信託的主要優點是允許設立人在保留對分配時間和條件的控制的同時向信託受益人作出免稅贈與。對於希望為未成年子女或青年提供財政支持但擔心受益人立即獲得大筆金錢的人來說,這尤其有用。
遵守稅收法律並妥善管理信託。以下是Crummey信託的更多細節:
信託種類:Crummey信託可以是不可撤銷的生命保險信託(ILIT)或其他類型的信託。選擇合適的信託類型取決於設立人的資產規劃目標和受益人的需求。
繼承稅和贈與稅規劃:Crummey信託有助於減輕設立人在其生前和去世後可能面臨的贈與稅和繼承稅負擔。透過這種信託,設立人可以將資產轉移到受益人名下,從而減少其應納稅的資產。
撤回權的限制:設立人可以在信託條款中設定撤回權的限制,例如限制受益人在特定年齡或達到某些條件後才能行使撤回權。這可以確保受益人在適當的時間和情況下使用資金。
Crummey信託的運作和管理需要專業知識,因此建議在整個過程中與經驗豐富的資產規劃律師合作。律師將確保信託符合法律要求,並為您提供寶貴的建議,以實現您的資產規劃目標。
總之,Crummey信託是一個有效的資產規劃工具,可以幫助設立人在利用年度贈與稅豁免的同時向受益人贈送禮物,同時保留對資金使用的控制權。在設立和管理Crummey信託時,與專業的資產規劃律師合作至關重要,以確保遵守稅收法律並妥善管理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