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人壽保險信託 – 夫婦創建不可撤銷的信託 ILIT Irrevocable Life Insurance Trust
雙死亡人壽保險信託,也稱為生存人壽保險信託,是一種涉及為兩個人(通常是已婚夫婦)投保的人壽保險的遺產規劃工具。該保單在第二位被保人死亡時支付,提供流動性以幫助支付遺產稅、維持家族企業或支持幸存家庭成員。 其運作方式如下: 建立信託:夫婦創建一個不可撤銷的信託,並將一份雙死亡人壽保險的所有權轉移到信託中。該信託是保單的所有者和受益人。 保費支付:夫婦每年向信託贈送禮物,通常使用他們的年度免稅禮物額度來支付人壽保險保費。然後信託將保費支付給保險公司。 第一位配偶死亡:當第一位配偶死亡時,人壽保險保單不支付。相反,保單保持有效,幸存的配偶通過信託繼續支付保費。 第二位配偶死亡:在第二位配偶死亡時,人壽保險保單向信託支付死亡利益。 信託分配:信託的受託人管理死亡利益收益並按照信託中設定的條款進行分配。這可能包括支付遺產稅、為幸存家庭成員提供照顧或支持慈善事業。 節省遺產稅:通過將人壽保險保單保留在信託中,死亡利益收益不包括在夫婦的應稅遺產中,從而可能減少或消除遺產稅。 資產控制:夫婦可以確定信託的條款,並指定在他們死亡後資產應如何管理和分配。 資產保護:信託可以保護人壽保險收益免受債權人和法律判決的影響。 延續性:信託提供了一個機制,可確保夫婦的資產根據他們的意願進行管理和分配,即使在兩位配偶都去世後也是如此。 成本效益:雙死亡人壽保險保單通常比個人保單便宜,因為它們在第二次死亡而不是第一次死亡時支付。 然而,與經驗豐富的遺產規劃律師和財務顧問諮詢以確定雙死亡人壽保險信託是否適合您特定情況是至關重要的。如果您正在考慮設立雙死亡人壽保險信託,那麼了解一些額外因素和潛在挑戰非常重要: 不可撤銷的信託:雙死亡人壽保險信託是一個不可撤銷的信託,這意味著一旦建立,通常不能修改、終止或撤銷。這使得仔細考慮您的選擇並與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士合作以確保信託正確設立並符合您的長期目標變得至關重要。 選擇受託人:選擇合適的受託人至關重要,因為他們將負責管理信託資產並確保信託條款得到按照意願執行。您可以任命家庭成員、值得信賴的朋友或專業受託人,如銀行或信託公司。 Crummey權力:要符合年度贈與稅豁免,您可能需要在信託中納入”Crummey權力”。這允許信託受益人有權暫時撤回贈與的資金,確保這些贈與被視為稅收目的的”現行利益”贈與。與遺產規劃律師合作,確保Crummey權力正確納入您的信託。 信託管理:信託管理可能很複雜,尤其是在處理人壽保險保單和保費支付時。確保受託人了解他們的職責,包括向受益人提供Crummey通知並支付保險保費。 選擇保單:選擇符合您需求和目標的人壽保險 保單非常重要。與知識豐富的保險代理合作,評估各種保單選擇,考慮被保人年齡、健康狀況、保費成本以及所需的死亡利益金額等因素。 更新您的遺產計劃:建立雙死亡人壽保險信託可能會影響您遺產計劃的其他方面。定期審查並更新您的遺產計劃,包括遺囑、受益人指定和授權委託書,以確保它們仍然符合您的整體目標。 總之,對於希望為其遺產提供流動性、最小化遺產稅並確保其資產按照他們的意願管理和分配的夫婦來說,雙死亡人壽保險信託可以是一種有效的遺產規劃工具。然而,與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士合作以評估您的選擇、設立信託以及應對信託管理的複雜性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