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绿卡)必须要先在美国连续居住满5年才有资格申请Medicre红蓝卡(从申请的月份往前算连续5年),公民无居住要求限制。 在下面的示例綠卡中,5 年規則的第一天將從 8/27/2007 開始 新移民指在美連續5年,每年住夠半年就可以 紅藍卡,也就是美國的Medicare,其規定並不僅僅與在美國的居住時間有關,也與你或你的配偶的工作紀錄(即你所支付的社會安全稅)有關。 在大多數情況下,為了符合免費的Medicare Part A (醫院保險)的資格,你需要至少有40個社會保障學分(或稱為工作點),這通常需要約10年的工作並支付社會安全稅。 此外,你需要年滿65歲。但是,如果你的配偶符合這些要求,你在滿65歲時也有資格獲得免費的Medicare Part A。 對於Medicare Part B(醫療保險)和Part D(處方藥物),通常在你滿65歲且已經開始接受社會安全或鐵路退休福利時,你將有資格參加,無論你有多少工作學分。 至於“連續5年居住在美國”的規定,這是針對永久居民(擁有綠卡的人)的。如果你是綠卡持有人,那麼在符合其他條件的同時,你需要在申請Medicare時在美國連續居住5年。這通常意味著在這5年期間,你的主要家庭和生活中心都在美國。 “你的主要家庭和生活中心都在美國”和“183天規則”都是重要的概念 在美國的稅務和移民法中,“你的主要家庭和生活中心都在美國”和“183天規則”都是重要的概念,但它們針對的是不同的問題。 首先,”你的主要家庭和生活中心都在美國”是判定一個人是否保持了他的美國綠卡(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一個重要因素。如果你持有綠卡,那麼你理應在美國生活和工作,並以美國作為你的主要居住地。如果你長期不在美國居住,或者沒有維持足夠的與美國的聯繫,那麼移民局可能認為你已經放棄了你的綠卡身份。 然後,“183天規則”是美國稅法中的一個概念,稱為“實質存在測試”(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SPT)。根據這個測試,如果一個人在當前年份在美國停留了至少31天,並且在包含當前年份及其前兩年的三年期間內,在美國停留了合計183天或以上,那麼他將被視為美國稅務居民。這183天是由當前年份的實際在美天數,加上前一年的在美天數的1/3,以及再前一年的在美天數的1/6得出的。 请注意,这两个规则是分开的。即使你在一个年度中没有在美国呆满183天,你也可能需要履行美国绿卡持有人的义务,并且可能需要支付美国税款。如果你计划在美国以外的地方呆超过1年,那么你应该申请重新入境许可,以免被视为放弃了你的绿卡身份。 对于具体的移民和税务问题,建议你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税务专家,以全面了解你的义务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