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藍卡過時辦理 小心終身罰款
不少人到了65歲退休年齡仍然繼續工作,但要注意,即便你決定延遲退休,也一定要在65歲時向社會安全局申請加入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俗稱「紅藍卡」),否則將面臨終身罰款。除非當事人能向社安局出示證明,說明那段時期有公司提供的團體保健,才能免於罰款。
就如下面是我們的其中一位客人收到保險公司的信件,說他因為沒有及時參加紅藍卡計劃,所以導致有罰款。
凡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綠卡持有人),已合法連續在美國居住滿5年或以上,都應在65歲生日前後的三個月,即七個月的時間內申請 Medicare(紅藍卡),避免因延遲參加而受罰。張詠儀說,如果此時不申請,註冊期後再參加,可能要負擔較高保費或罰款,「而且是永久的」。
假如沒有在這七個月的「首次參加期」(Initial Enrollment Period)內加入,你也可以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加入,然後在7月1日享受福利,但是超過規定登記期後投保的B部分(「Part B」)醫療保險,將面臨終身罰款。每遲到1 個月增加1%的保費。
至於年屆65歲仍在工作,且公司或配偶公司提供團體健保的銀髮族,可豁免被罰。但是當事人必須向社安局證明,這段時期你及配偶仍在工作,由公司支付健保。同時要記住,你必須在離開工作八個月內申請紅藍卡,以免支付高額保費。
如果你既辦了紅藍卡,又有公司健保。張詠儀說,如果公司購買的團體健保的人數少於20人,保險公司的原則是紅藍卡先付,差額部分再由公司健保支付。因此她提醒年屆65歲退休年齡的耆老,即便延遲退休且公司提供團體健保,如果公司人數少於20人的,還是要申請紅藍卡。
還有兩個概念需要澄清。有些華人新移民年屆65歲,仍未申請聯邦醫療保險,是因為他們在美國工作未達40個點數,以為沒有資格申請。其實只要是滿65歲的綠卡持有人或美國公民,在美國工作即使未達40個點數,一樣有資格申請聯邦醫療保險。只是工作記錄少於規定點數的,需要自付保費。
聯邦醫療保險下的「Part A」住院險,由於對符合40個工作點數要求的投保人,不需支付每月保費,因此即使在七個月申請期限後申請,也沒有罰款。但在達65歲有資格申請聯邦醫療保險時,卻未申請「Part B」醫療險,未來申請就有終身罰款。